政策助力“开门红”丨咸宁发布推动2025年规上工业一季度“开门红”若干措施
推动2025年规上工业一季度“开门红”若干措施
一、支持企业连续生产
对规上制造业企业春节期间(1月28日-2月7日)实际生产用电用气总费用超过10万元的,按5%给予补贴,单个企业补贴不超过5万元。
二、支持企业稳产满产
对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规上制造业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
(一)2025年2月份日均用电量(含企业购供电公司电量和自发用电量)达到该企业2024年度日均用电量70%以上;
(二)2025年2月工业用电量增速排名前20名以内;
(三)2025年2月当月用电量超过20万千瓦时。
三、支持企业增产扩产
对2025年一季度完成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2025年一季度完成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3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以上政策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
四、支持企业投产入规
对于2024年四季度新投产并在2025年一季度入规的工业企业,在原有的政策基础上,再给予每家1万元的奖励。
上述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个月。所需资金按企业所在地由市、县(市、区)财政分级负担。若省级出台开门红政策,同类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落实。本政策由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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