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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丨中小企业“五难”怎么破?湖北出招“24条”

2025-05-24 16:30湖北日报

中小企业是经济活力与韧性的重要源泉。

5月2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力助企解难推动中小企业稳健发展的若干措施》,聚焦中小企业反映突出的成本高企压力、融资难融资贵、市场开拓难、回款维权难、服务不完善五大核心难题,针对性“出招”破解。给您划重点——

一、缓解中小企业成本压力

1.降低用工成本

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吸纳高校毕业生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等。

2.降低用能成本

深化电价机制改革,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争取陕武、金上直流送电优惠价格,出台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机制,完善高可靠性供电收费机制,力争2027年底打造成为“华中电价洼地”。

3.降低用地成本

调整土地出让底价、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标准地”出让、地下空间土地出让价逐层递减、地表6米以下且超过地下二层的可免收土地价款、“零增地”技改不再收取土地出让价款等。

4.降低物流成本

建强“水铁公空网”综合立体交通网络,深化“水铁公空关邮仓”物流数据整合与共享。对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给予省内通行费9折优惠。力争到2027年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

5.支持技改降本增效

降低中小企业申请技改补贴门槛、贷款贴息等技改支持,以及到2027年实现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市州全覆盖,推动1万家以上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

6.落细税收优惠政策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落实落细先进制造业、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以及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7.规范涉企收费

完善各类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加大对乱收费行为的惩戒力度。

二、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8.加大贷款投放力度

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放宽至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落实优化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力争到2027年末国标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突破3万亿元。

9.提高信用贷款比例

深入推进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改革,到2027年底服务全省中小企业30万户以上。

10.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

统筹发挥各级各地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及国资母基金作用,到2027年底形成超过2000亿元的政府投资基金群,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项目加大投资支持力度,壮大耐心资本。

11.发挥地方金融组织服务优势

建设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纾困服务体系,引导地方金融组织提供“专业化、特色化、差异化”金融服务,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

12.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持续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效能和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以及给予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率50%贴息等。

三、破解中小企业市场开拓难

13.全力提振消费需求

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办好“乐购湖北”等促消费品牌活动,联动发放消费券。

14.支持提升产品竞争力

深入推进中小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工作,实施“湖北精品”培育行动。引导各类园区建设研发共享平台,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实施科技创新券政策,给予最高20万元补贴。

15.大中小融通促进

实施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携手行动”,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深化拓展供应链合作,引导大企业面向中小企业发布采购需求。

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依法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7.支持拓展海外市场

支持武汉、鄂州等国家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鼓励地方探索建设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优化完善湖北省国际贸易数字化平台,积极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千企百展出海拓市场”等境外展览会活动,对参展企业展位费给予最高70%比例补助。

四、破解中小企业回款难、维权难

18.加力推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

推动地方用好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政策消化地方政府拖欠企业的账款。强化失信惩戒,按规定公示大型企业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

19.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

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优化“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调整优化不予行政处罚事项范围。

20.推动市场公平竞争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定期推出面向民间资本的投资项目清单等。

五、提升中小企业服务质效

21.深化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

健全完善各类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推进“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

22.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力争实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全覆盖。支持市州布局建设10家以“产业大脑”为目标的服务中心,依托产业园区、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建设200个数字化转型工作站。

23.优化升级业服务平台

优化“一网通办”惠企政策精准服务平台,推行“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模式。

24.深入开展“一起益企”行动

常态化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将每年6月确定为“中小企业服务月”。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措施有明确执行期限或国家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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