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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第二批农业类中小微纾困专项贷款企业的通知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第二批农业类中小微纾困专项贷款企业的通知

2020-04-29 13:55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各区农业主管部门、各有关行业协会,局机关相关业务处室:

为进一步缓解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流动资金压力,我市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额度目前已增加至400亿元,现就组织推荐第二批农业类中小微纾困专项贷款企业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在武汉市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

(二)企业在2020年1月之前生产经营正常,目前因受疫情影响产生暂时性流动资金困难,经过帮扶能够较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能力;企业征信记录良好、正常纳税,具有采购订单及销售合同、交易背景真实有效。

(三)重点支持与农业生产及其产业链紧密相关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生产企业、农业生产资料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服务企业和乡村休闲游企业。

二、组织推荐

(一)区级审核推荐。各区农业主管部门、各有关行业协会组织收集纾困专项贷款重点支持领域企业名单并进行认真审核,填写《武汉市农业类纾困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汇总表》。同时要求企业在“汉融通”https://hrt.wuhan.gov.cn/(市企业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并提出融资申请,其中,已获得贷款的企业只需注册入驻即可。具体需审核事项如下:

1. 推荐的农业类企业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范畴;

2. 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农业类重点支持领域;

3.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与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一致;

4.企业是否征信记录良好且有持续生产经营能力;

5.企业是否在“汉融通”注册登记且提交融资信息。

(二)市级推荐上报。各区农业主管部门将审核后符合条件,且已在“汉融通”成功注册入驻的农业类纾困专项贷款推荐企业信息,正式行文推荐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审查确定第二批农业类纾困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推送至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三、相关要求

(一)市局乡村产业发展处、合作经济处、科教与种业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处、市场合作处、农机与农垦处要按照各自职责职能,积极与区级对口部门、相关行业协会联系,主动向农业企业宣传政策,为企业做好服务。

(二)各区农业主管部门、各有关行业协会也要积极行动、广泛宣传、主动作为、避免遗漏,将相关政策及时宣传到位、解释到位、组织到位。各区农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将审查确认的企业名单于2020年5月8日之前正式行文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叶勤  联系电话:65683315  QQ:21951819


附件:1、武汉市农业类纾困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汇总表

      2、《武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

武汉市农业类纾困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在区

是否龙头企业(国家级、省级、市级)

行业

类型

2019年营业

收入

(万元)

2020年一季度营业收入

(万元)

2020年一季度营收比2019年同期相比减少

(%)

目前贷款余额总计 (万元)

贷款银行 (填贷款余额最大的1家银行)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行(只填1家)

资金

需求

(万元)

资金  用途

(简述)

意向贷款银行(只填1家)

企业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备注



























































































行业类型: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粮食加工、植物油加工、果蔬茶加工、食用畜产品加工、水产品加工及其他食物类农产品加工等)、农业生产资料(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畜禽、食用菌菌种、兽药、水产苗种、渔药、转场蜜蜂、农机及零配件、渔机渔具等农业投入品)、农业服务(农村电商、生鲜配送、屠宰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批发市场等)、乡村休闲游。



附件2

《武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1.武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纾困专项资金)来源是什么?4月5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武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武政办﹝2020﹞1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设立首期200亿元贷款额度的武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目前,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已增加到400亿元。因此,对于400亿元的纾困专项资金应当准确理解为“400亿元的优惠贷款支持额度”。具体来说,400亿元纾困专项资金是各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

2.纾困专项资金贷款有哪些优惠?一是可以获得贷款利率优惠。纾困专项资金贷款的利率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50个基点。二是可以获得贷款贴息优惠。对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的纾困专项资金贷款在上述贷款利率以内,按实际利率产生的利息,政府将给予100%补贴。贴息期限不超过一年,原则上单户企业可贴息的贷款金额在1000万元以内,制造业企业可贴息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3.哪些企业可以申请纾困专项资金贷款?根据《管理办法》,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并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制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均可以申请纾困专项资金贷款,大型企业不在本次纾困专项资金贷款支持的范围,个体工商户纾困办法另行制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支持的企业采取名单制管理。重点支持原本经营正常,但受疫情影响而产生暂时流动性困难,经过帮扶能够较快恢复正常经营能力的中小微企业。优先支持制造业企业(重点保障产业链关键企业),与制造业紧密相关的物流、研发、设计、人力资源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其中制造业企业占比不低于60%。

4.如何申报进入纾困专项资金贷款支持的企业名单?企业按照所属行业向所属区发改(经信、商务、农业)部门提出申请(上述四部门组织申报方式可能略有差别,有的采取由街道(乡镇)负责收集,具体以部门或者区确定的方式为准),区发改(经信、商务、农业)部门收集、审核后报市发改(经信、商务、农业)部门,市发改(经信、商务、农业)部门负责按照《管理办法》汇总审核确定全市发改(经信、商务、农业)支持名单后,以正式文件送给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金融工作局对企业名单不增加或删减。企业在向所属区发改(经信、商务、农业)部门提出申请的同时,登录武汉企业融资对接服务平台(网址https://hrt.wuhan.gov.cn,以下称“汉融通”平台),进行用户注册,自主选择银行机构和金融产品,提交融资需求。“汉融通”平台把企业融资需求实时推送给各银行,并督促银行尽快与企业对接。

5.纳入纾困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名单,是否一定可以获得贷款?纳入纾困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名单后,企业仍然需要向银行提供贷款审核所需要的资料,配合银行完成贷前审查。满足贷款条件,银行才会发放贷款。企业融资行为是市场行为,由企业与银行自主双向选择,“汉融通”作为企业融资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是信息对接服务,不能强制要求银行必须放贷。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等政府部门并不参与贷款审核工作。

6.如何查询是否纳入纾困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名单?企业可以登录“汉融通”平台,在“用户中心”中查看企业图标,如标注“市级名单”,即证明已纳入纾困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名单。

7.纾困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名单一共有几批?目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已向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发送第一批企业名单。后续将视纾困专项资金额度使用情况,由部门再次收集并审核确定企业名单。

8.贷款贴息的流程是什么?企业在获得纾困专项资金贷款后,仍然需要按期还本付息。银行在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将纳入纾困专项资金支持名单的企业实际承担利息明细表报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利用“汉融通”平台进行比对初审,将初审情况发送至市财政局,并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贴息资金进行跟踪审计。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会将获得贷款的企业及贴息情况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市财政局进行复审后,于当月20日前将贴息资金拨付给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收到贴息资金后,于次日内将贴息资金拨付至对应企业账户。企业在每季按期付息后,无需自行申报贴息,银行将代为申报。

9.贷款涉及多家银行,如何贴息?如果同一家企业,已纳入纾困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名单,并成功获得多家银行贷款,那么,原则上对总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制造业不超过3000万元)的部分,将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50个基点以内的利率予以100%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一年。

10.贴息的额度如何确定?原则上,单户企业享受贴息的贷款金额在1000万元以内,制造业企业享受贴息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例如,某服务业企业获得了5000万元贷款,那么其中1000万元贷款可获得贷款贴息,另外4000万元贷款产生的利息需要企业自行承担。

11.贴息的期限如何确定?贴息期限自贷款实际发放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最长不超过1年。例如,某银行在2020年1月1日发放贷款至企业账户,那么,该企业该笔贷款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利息(因为最长不超过1年),可获得贷款贴息。例如,某银行在2020年12月31日发放贷款至企业账户,那么,该企业该笔贷款自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3月31日的利息,可获得贷款贴息。

12.纾困专项资金贷款的使用范围有什么要求?企业必须将贷款用于与抗击疫情、复工复产复市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享受贴息支持的贷款企业,不得挪用贷款资金用于偿还企业其他债务,不得将贷款资金用于金融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和个人消费,不得用于投资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项目。一经发现,取消企业享受的优惠贷款,追回贴息资金,并将失信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13.没有纳入纾困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名单,想获得贷款怎么办?若未纳入纾困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名单,企业仍然可以登录“汉融通”平台注册并提出融资需求,平台将把需求实时推送给相关银行。目前全市23家银行机构在“汉融通”平台上已提供了180多个金融产品,各相关银行机构都推出了针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优惠利率信贷产品。银行同样会加大与企业对接力度,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快审快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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