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第一部分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组成单位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三、部门“三公”经费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九、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2021年部门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2021年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第一部分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负担监督工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协调日常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按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核、批准省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依托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六)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的建议,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组织拟订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县域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监测分析县域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县域经济目标考核工作。
(八)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编制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中小企业统计工作。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负责机械、汽车、石化、信息、轻工、纺织、冶金、建材、磷化、盐业、食品、医药、包装等工业行业管理和医药储备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政策;负责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和促进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推广应用;协调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二)负责无线电和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无线电监管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共22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财务处)
(1)负责厅党组和行政机关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察督办;综合协调厅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机关文秘、信息简报、重要会务、文印、信访、综治、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
(3)组织拟订和完善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负责工业地方志编撰工作;
(5)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6)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编报部门预决算并负责预算执行;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和绩效检查;拟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规章制度;负责机关财务和行政经费管理。
(7)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及资产保值增值等工作。
2.综合处
(1)组织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政策建议;
(2)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3)承担重要文件和重要综合文稿的起草工作;
(4)组织、协调综合性政策调研活动;
(5)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的宣传、新闻发布与理论研究工作。
3.政策法规处(企业负担监督办公室)
(1)负责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2)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受理、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3)推动机关依法行政、普法教育工作;
(4)负责法律顾问制度的组织实施;统筹负责行政审批(许可)服务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涉及企业负担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协调处理涉及企业负担的重大事项;
(6)受理涉及增加企业负担的举报、投诉,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涉企乱收费案件。
4.规划和技术改造处
(1)负责归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重大生产力布局、固定资产投资(含技术改造和工业强基等转型升级重大工程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工程建设有关工作;
(2)负责组织中央相关专项资金申报和项目管理;
(3)负责提出省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的建议;
(4)监测分析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运行状况及趋势,研究提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政策建议;
(5)承担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审核的相关工作;
(6)组织推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5.产业政策处
(1)组织拟订工业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
(2)拟订培育产业集群的政策措施,促进产业集群发展;
(3)拟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参与投资项目审核。
(4)根据区域差异制定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
(5)指导开展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企业认定、培育、提升工作;
(6)拟定发展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政策并组织实施;
(7)负责产业转移、淘汰落后产能和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
6.经济运行处
(1)拟订工业经济运行年度调控目标,提出相应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和分析,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3)建立和完善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及运行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考核督导;
(4)组织协调工业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
(5)负责应急物资、相关生产要素的协调调度工作。
7.科学技术处
(1)组织拟订并实施工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
(2)组织协调实施有关重大科技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
(3)组织协调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产业化示范工程;
(4)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5)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
8.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1)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
(2)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
(3)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9.中小企业发展处
(1)承担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2)组织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提出中小企业结构优化、转型升级相关政策建议;
(3)提出有关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安排意见;
(4)监测分析各类中小企业发展动态,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5)负责中小企业统计工作;
(6)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0.县域经济处
(1)拟订县域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2)协调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建议措施;
(3)指导推进县域经济新型工业化、产业化和城镇化工作;
(4)负责县域经济目标考核工作。
11.装备工业处
(1)负责装备制造业(不含船舶、飞机、航空航天、轨道交通)行业管理工作;
(2)拟定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发展;
(3)分析行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参与相关技术改造项目审查工作;
(4)承担国家、省相关产业政策、法规和扶持措施贯彻落实工作,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促进装备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发展。
12.原材料工业处(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钢铁、有色金属、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农药)、建材等行业服务管理工作;
(2)分析行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参与相关技术改造项目审查工作。
(3)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发展;
(4)承担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3.消费品工业处(包装产业处)
(1)负责轻工、纺织、食品、家电行业管理工作;
(2)承担盐业和国家储备盐行政管理;
(3)贯彻落实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
(4)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发展;
(5)分析行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参与相关技术改造项目审查工作;
(6)会同有关方面协调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7)负责包装行业管理和包装产业发展指导工作。
14.电子信息产业处(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产业办公室);
(1)负责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与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管理工作;
(2)拟订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和行业技术规范、标准;
(3)分析行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参与相关技术改造项目审查工作;
(4)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5)承担省集成电路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6)承担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产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5.医药产业处
(1)负责医药产业发展、医药储备的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相关产业政策;
(3)拟订医药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指导产业发展;
(4)分析行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参与相关技术改造项目审查工作;
(5)组织协调创新药品、仿制药品产业化实施。
16.信息化推进处
(1)统筹推进信息资源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综合利用;
(2)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
(3)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及工业云信息安全规划,拟订支持政策;
(4)指导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和应用,指导做好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促进工业互联网、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和现代化流通体系建设;
(5)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
(6)编制工业信息化的实施计划,推动工业产品研发、生产过程控制、企业和行业管理的信息化。
17.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产业处
(1)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工智能产业、工业领域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边缘计算等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工业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产业统计和运行监测工作,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组织落实工业领域大数据收集、管理、开放、应用等标准规范。
(3)负责组织对虚拟化等大数据关键技术研究和开发,组织推动大数据新产品、新服务发展,增强大数据技术创新与应用能力。
(4)指导推进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动人工智能在经济和社会领域的广发应用。
(5)研究、跟踪和推进分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18.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省家电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1)拟订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
(2)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3)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4)推进软件服务外包;
(5)负责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工作;
(6)承担省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组织实施;
(7)指导和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
(8)负责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管理。
19.无线电管理处
(1)起草全省无线电管理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性文件,承担辖区内除军事系统外的无线电频率规划、分配与指配。
(2)依法实施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审查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核发电台执照。
(3)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
(4)负责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制宣传,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5)监管无线电台(站)及无线电发射设备。
(6)协调处理无线电监测、检测、电磁干扰事宜
(7)指导省无线电监测中心及市州监测站工作。
20.对外经济合作处
(1)负责工业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交流的有关工作;
(2)研究提出工业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的政策和措施;
(3)参与拟订扶持工业企业扩大出口和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
(4)指导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5)促进企业到境外投资创办企业。
21.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管理等工作。
22.行政处
(1)拟定机关事务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规划、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
(2)承担机关物业、交通、通信、安全保卫等工作;
(3)承担机关基本建设、办公用房、职工政策性住房管理工作;
(4)承担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消防和交通安全、爱国卫生、绿化、公共机构节能等工作;
(5)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直属单位后勤保障及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三、2021年部门预算组成单位:
(一)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本级
(二)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室
(三)湖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四)湖北省工业经济学校
(五)湖北省家电产品维修行业管理中心
(六)湖北省包装办公室
(七)湖北磷化工行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八)湖北省无线电监测中心(原湖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九)湖北省机械行业协会秘书处
(十)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秘书处
(十一)湖北省纺织行业协会秘书处
(十二)湖北省轻工行业协会秘书处
(十三)湖北省建材行业协会秘书处
(十四)湖北省冶金行业协会秘书处
(十五)湖北省化肥农药发展中心
(十六)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机械产业后勤服务中心
(十七)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石化产业后勤服务中心
(十八)湖北省工艺美术研究所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2021年度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度我厅预算总收入36691.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835.98万元、事业收入308.5万元、其他收入1164.65万元、动用事业基金257.16万元;本年支出36,691.29万元。支出按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990.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480.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42.46万元、资本性支出8878.09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其中: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4149.5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550.78万元、教育支出429.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07.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4.49万元。
(二)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厅本年支出3669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21.03万元;项目支出18070.26万元。
2021年我厅基本支出18621.03万元。
1.教育支出429.2万元,均为职业教育中专教育支出429.2万元。
2.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机构运行支出607.23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4.49万元。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1.66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年金缴费支出82.83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550.78万元,均为医疗保障支出。
(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47.14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64万元。
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预算16079.33万元。
(1)行政运行(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13758.62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0元;
(3)机关服务(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240.14万元;
(4)无线电及信息通信监管支出0元;
(5)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2080.57万元。
2021我厅项目支出18070.26万元,为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4951万元;
2.机关服务(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621.78万元;
3.无线电监管支出11311万元;
4.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1186.48万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预算收入增减变动情况
2021年度我厅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1706.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1407.46万元;事业及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161.9万元;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5.11万元;动用事业基金比上年增加16.94万元。全年收入增加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中央专项安排无线电监管计划资金比上年申报数增加了预算收入;二是根据统一安排,2021年度新增了我厅机关办公楼专项租赁费。
(二)预算支出增减变动情况
2021年预算支出比上年增加172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69.5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了遴选公务员和军转干部的人员经费;二是新增了离退休人员办公经费;三是我厅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同比增加;2021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1653.48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申报中央专项安排的无线电监管项目支出同比增加;二是2021年度新增了我厅机关办公楼租赁费;三是不可预见费同比增加。
三、部门“三公”经费情况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共计334.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15 万元;公务接待费28.3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0.9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0.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5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万元,同比下降8 %;主要原因一是根据规定压减出国经费;二是考虑疫情影响,预计出国团组减少;
2.公务接待费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8.30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同比下降5.03%;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0.90万元,比上年减少12.6万元,同比下降6.1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0.9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总体情况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1699.66万元,由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415.97万元和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283.69万元构成;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中,包括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机关本级运行经费64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1.2021年机关行政单位运行经费1415.97万元,同比增加8.78%,其中:办公费91.5万元;水电费60.43万元;邮电费32.38万元;物业管理费69万元;劳务费18.77万元;委托业务费132.3万元;其他交通费392.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万元;差旅费84万元;维修(护)费107.2万元;会议费30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2.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0万元;工会会费116.47万元;福利费82.2万元;印刷费10.1万元;租赁费3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6元;其他53.33万元。
2.2021年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283.69万元,同比增长145.85%,其中:办公费18.58万元;水电费8.10万元;邮电费5.91万元;物业管理费4.35万元;劳务费20.53万元;委托业务费7.5万元;其他交通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差旅费18.26万元;维修(护)费10.45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培训费9万元;工会会费7.33万元;福利费20.96万元;印刷费15.6万元;租赁费4.5万元;专用材料费14.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3.8万元;其他106.1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74万元。
3.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机关本级2021年运行经费640万元,同比上升6.67%;其中:办公费81.6万元;水电费50万元;邮电费22万元;劳务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差旅费45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会议费20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7.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工会会费63万元;福利费10万元;印刷费10万元;租赁费35万元;其他43.7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共计9462.2万元,按照资金来源分类,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361.1万元;其他收入安排支出101.1万元;按照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办公费7万元、印刷费169.65万元;物业管理费101万元;委托业务费2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6.55万元;其他资本支出8823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增减变化情况
我部门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是严格按《湖北省直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2021年版)》规定编制,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较2020年减少1649.6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政府采购支出减少502.5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政府采购支出减少22.65万元,申报无线电监管中央专项经费计划政府采购支出减少1043万元,其他收入政府采购支出减少81.47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按照部门预算统计口径,我厅管理、维护、使用房屋建筑面积合计167513.5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18,822.41平方米,专用房屋16,218.63平方米,职工住宅32,472.46平方米。部门机动车辆(实有数)74辆,其中:小轿车38辆,其他及特种车辆36辆。大型设备3台,金额252万元。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六保”和“六稳”重要部署,积极落实落细省委省政府“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发展布局,扎实推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防风险等各项重点工作落实,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大力服务实体经济,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全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绩效总目标----年度目标
目标1:积极组织指导疫情防控医药物资企业生产;强化医药防控物资生产调度;努力加大医药防控生产物资供应。
目标2: 争创省级机关党建先进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创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目标3: 促进全省工业经济稳定增长,工业高质量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创建示范企业,节能专项督查,严格控制新增产能,依法依规进行产能置换,确保行业平稳运行,严格执行中央环保大督查反馈意见,切实配合环保等厅局确保企业安排、绿色运行。
目标4:组织做好年度全省县域经济考核评价工作,完成全省县域经济年度统计工作。
目标5: 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审查,立法及法规审查工作稳步推进,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优化行政审批工作,完成无纸化学习考试及其他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恢复正常产生,加快发展。
目标6:传达贯彻上级要求,部署安排全年工作,工业增加值增速提升,工业经济稳增长快转型高质量发展。加强技术创新,推进质量品牌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工作。
目标7:发挥好专家咨询委员会在制造强省建设决策咨询、行业引领和调查研究的作用,对全省制造业发展战略、政策措施、重点规划及重大决策,组织开展研究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1.工业行业管理与服务工作经费项目
项目名称:工业行业管理与服务工作经费
项目总预算金额:783万元
项目申请理由:做强医药、石化、冶金、建材、食品、纺织、轻工和机械汽车等传统行业,壮大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推进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和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研究拟订机械汽车行业发展规划、管理等工作,贯彻落实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
项目绩效总目标: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发展,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为传统汽车发展务实服务。履行工业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全面推进工业绿色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负责石化、冶金、建材、新材料、医药产业的管理。推进原材料行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严格控制新增产能,依法依规进行产能置换,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工业增长目标任务。
2.工业转型与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工业转型与技术改造
项目总预算金额:799万元
项目申请理由:推动全省工业转型升级,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积极推进两化融合,推进电子政务工作,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加快软件产业和工业服务业发展,全面提升工业与信息化工作,积极推进我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项目绩效总目标:提升产业附加值;推进工业品牌建设,力争新认定1家国家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加快推进全省“万企万亿”技改工程,加快建设工业强省,实现我省工业经济稳增长快转型高质量发展目标。落实《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防护指南》,通过专业技术队伍对我省大型工业企业开展工控安全检查,提高企业工控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水平;推动产业发展,带动企业做大做强;促进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推广质量管理经验方法,提高工业供给体系质量,争创1项全国质量标杆;推进制造业创新体系建设,提升创新能力,拥有省级创新中心5个以上;新增100家省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新增通过贯标企业10家;引导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拥有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20家以上。
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经费项目
项目名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经费
项目总预算金额:1655.48万元
项目申请理由:目前,中小企业已占到全省企业总数的99%,提供了80%的就业岗位,开发了70%的创新成果,创造了60%的GDP,贡献了50%的税收,中小企业已经成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重要力量。进一步加强法制工作,开展依法治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加强中小企业工作,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促进担保体系建设,促进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对外交流与合作,有利于繁荣经济、增加税收、人员就业和维护社会稳定。
项目绩效总目标:开展企业负担第三方评估工作,全面了解我省企业负担情况。加强宣传,促使各项惠企政策落实落地。推动我省优势产业对外合作交流;组织开展全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知识培训,开展检查督办,不断提升全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发挥省级枢纽平台和市州县窗口平台作用,提供优质服务。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全省企业减负专项督查、涉企保证金清理工作,进一步强化专项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紧紧围绕服务工业经济发展,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积极做好立法工作、法规审查工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无纸化学习考试及各类法制宣传培训工作,为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推动有条件的中小企业“走出去”;改善受援单位办公条件,加强产业帮扶,争取有2-3家企业落户受援地;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4.无线电技术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无线电技术设施建设
项目总预算金额:8823万元
项目申请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湖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主要承担频率资源管理,无线电台站管理,实施无线电管制,管理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研制、生产、进口和销售,依法履行无线电监督检查,维护电波秩序,承办无线电管理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政府职能。主要依靠法律、行政、技术和经济手段,对频率资源实施监管,保障国家和社会经济维稳安全。
财政部财建[2012]158号关于《无线电频率占用费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特指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向频率资源使用者征收,并专项用于支持国家和地方无线电事业发展等相关工作的资金。无线电频率占用费使用范围包括:无线电基础设施和技术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支出、专项监管支出、无线电频谱规划调整补偿支出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项目绩效总目标:统筹配备频率、加强台站管理;完善法规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无线电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监测技术支撑能力;提升无线电管理安全保障能力。
5.无线电监管专项业务费项目
项目名称:无线电监管专项业务费
项目总预算金额:2488万元
项目申请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湖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主要承担频率资源管理,无线电台站管理,实施无线电管制,管理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研制、生产、进口和销售,依法履行无线电监督检查,维护电波秩序,承办无线电管理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政府职能。主要依靠法律、行政、技术和经济手段,对频率资源实施监管,保障国家和社会经济维稳安全。
财政部财建[2012]158号关于《无线电频率占用费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特指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向频率资源使用者征收,并专项用于支持国家和地方无线电事业发展等相关工作的资金。无线电频率占用费使用范围包括:无线电基础设施和技术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支出、专项监管支出、无线电频谱规划调整补偿支出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项目绩效总目标:完善法规制度、坚持依法行政;统筹配备频率、加强台站管理;推进无线电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监测技术支撑能力;提升无线电管理安全保障能力。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度我厅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厅无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情况。
第三部分 2021年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安排省本级专项15.30亿元,其中:“省级食盐储备资金”800万元,与上年一致; “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15亿元,比上年增加7亿元;“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以奖代补资金”2200万元,比上年增加220万元。
一、省级食盐储备资金800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要求,建立由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组成的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确保自然灾害和突发事情发生时食盐和原碘的安全供应。2016年10月31日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湖北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建立省级政府食盐储备,对省级食盐储备给予贷款贴息、管理费支出等支持,相关费用列入财政预算。2021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食盐储备专项资金800万元,通过政府采购竞争性方式招标确定食盐储备企业。
二、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15亿元,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的若干政策》设立的;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制定《湖北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和要求,组织申报当年度专项工作,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综合评估,上报省政府审批后下达,全部用于支持我省工业企业及技改项目建设。
三、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以奖代补资金2200万元,根据省统计局提供的年度各县(市、区)新增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统计数据,按《暂行办法》规定,新增规模以上企业数权重占60%、新增增加值权重占5%、新增就业人数权重占5%、新增税收权重占30%计算转移支付系数,并按全省县市区60%的奖励面对转移支付系数排序靠前的70个县(市、区)进行排序奖励;根据资金管理办法,每年2200万元,通过考核后,切块到地方财政,由地方按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指省级财政通过预算安排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本度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指用于直属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无线电监管(项):反映无线电监管方面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专项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八)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第五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2021年部门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2021年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2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