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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

2022-08-08 16:20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757009218/2022-29093 发文日期 2022-08-08
发布机构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政务公开 有效



项目

台站类别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备注

对无线电频率使用的检查

1.30MHz以下固定台

2.30MHz以下航空台

3.30MHz以上航空台

4.超短波对讲机

5.广播电视

6.公众移动

7.铁路

8.微波

9.地球站

10.雷达

1.是否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或无线电频率使用批准文件;

2.是否按照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或无线电频率使用批准文件载明的使用频率、使用地域、业务用途、使用期限、使用率要求等事项以及特别规定事项使用无线电频率;

3.是否降低其申请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时应当符合或自行承诺的条件,是否改变申请时的技术方案;

4.是否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5.是否对依法使用的其他无线电频率产生有害干扰;

6.是否存在伪造、涂改、冒用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的情况;

7.取得无线电频率许可2年内是否使用;

8.是否依法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9.是否按要求报送年度无线电频率使用报告;

10.遵守国家无线电管理规定的其他情况。

书面检查、现场核查、监测、检测等多方式结合。

地面无线电业务频率使用、卫星无线电频率使用和卫星通信网无线电频率使用的检查内容参见《办法》附件1。

对在用无线电台(站)的检查

1.是否取得无线电台执照;

2.是否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载明的事项以及特别规定事项使用无线电台(站);

3.是否降低其申请取得无线电台执照时应当符合或自行承诺的条件,是否改变申请时的技术方案;

4.是否有熟悉无线电管理规定、具备相关业务技能的人员;

5.是否对依法使用的其他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

6.是否故意收发无线电台执照许可事项之外的无线电信号;

7.是否擅自编制、使用无线电台识别码;

8.是否对地面无线电业务台(站)和卫星地球站进行定期维护,保证其性能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

9.是否依法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10.遵守国家无线电管理规定的其他情况。

地面无线电业务台(站)、空间无线电台和卫星地球站的检查内容参见《办法》附件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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