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核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757009218/2023-12234 | 发文日期 | 2023-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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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
分 类 |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省无线电监测中心:
为加强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净化电磁空间安全,规范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定于即日起至5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专项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厅无线电管理处。随机参与核查工作,如发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或者经营主体与销售备案不一致的情况,厅无线电管理处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等管理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省无线电监测中心和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其中武汉市辖区由武汉市经信局负责,其余核查工作由省无线电监测中心负责。核查结果(含武汉市)由省无线电监测中心负责汇总并上报。
二、核查范围
根据2022年5月至今销售备案新增和变更情况,在全省范围内组织核查。具体对象详见附件。
三、核查内容
1.经营主体信息与销售备案情况是否一致。
2.查看经营主体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是否经过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型号核准;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上是否标注核准代码;是否与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型号核准情况保持一致。
查询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情况,具体方法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https://www.miit.gov.cn/),点击“政务服务”,查询服务中选择“结果查询”,业务分类选择“行政许可”中的“无线电和卫星通信”输入设备型号即可。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无线电发射设备市场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违法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行为,坚持源头治理,是维护空中电波秩序的重要举措。此次核查工作厅领导高度重视,要确保核查高质量高效完成,对违规销售行为形成强力威慑。
2.加强组织。省无线电监测中心和武汉市经信局要精心谋划,制定核查方案,做到既不影响被核查对象正常经营活动,又要确保核查效果。核查至少2人一组,认真填写相关文书。对检查过程中容易引发争议的过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建档保存。
3.按时报告。省无线电监测中心于6月1日前将核查情况(含武汉市)书面报经信厅。
4.确保安全。此次核查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点位分散,人员、车辆流动频繁,要提高安全意识,确保核查活动安全顺利。
附件:1.无线电发射设备市场销售核查对象列表
2.现场核查记录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