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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化工园区复核认定结果的公告

关于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化工园区复核认定结果的公告

2024-05-22 14:00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757009218/2024-22340 发文日期 2024-05-22
发布机构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其他 有效

按照《湖北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鄂经信原材料〔2022〕86号)要求,根据咸宁市的申请,2023年11月24日,省经信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建厅、省应急管理厅,对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化工园区进行了复核认定,经资料审查、专家现场审核、省直六部门联合会审,确定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化工园区为合格化工园区,并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27-87236537。

附件: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化工园区边界示意图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5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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