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化工园区复核认定结果的公告
索 引 号 | 757009218/2024-22340 | 发文日期 | 2024-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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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
分 类 |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按照《湖北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鄂经信原材料〔2022〕86号)要求,根据咸宁市的申请,2023年11月24日,省经信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建厅、省应急管理厅,对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化工园区进行了复核认定,经资料审查、专家现场审核、省直六部门联合会审,确定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化工园区为合格化工园区,并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27-87236537。
附件: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化工园区边界示意图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5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