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无线电行政执法结果信息摘要公示(7月份第2批)
索 引 号 | 757009218/2024-27395 | 发文日期 | 2024-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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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
分 类 |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湖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要求,现将2024年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无线电行政执法结果信息摘要(7月份第2批)公示如下:
序号 | 执法主体 | 执法类别 | 执法对象 |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 违法行为发生区域 | 执法案由 | 执法依据 | 执法决定 | 决定书文号 | 决定日期 | 备注 |
1 | 省经信厅 | 行政处罚 | 郑X兵(个人) | 42XXXX19570716XXXX | 天门市竟陵街道办事处 | 郑纯兵于2024年6月在位于天门市竟陵街道办事处陆羽上街56号的自身家中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手机信号放大器1台,且干扰了附近移动基站的正常运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 | 没收设备 | 鄂经信无线电H20240004 | 2024.7.9 | 1台 |
2 | 省经信厅 | 行政处罚 | 官X(个人) | 42XXXX19780103XXXX | 荆门市掇刀区 | 官红在其车牌号为鄂H0P955的半挂车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GPS信号屏蔽器1台,于2024年6月22日至24日停放在荆门市掇刀区麻城工业园附近某汽修店门口,干扰了附近移动基站的正常运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 | 没收设备 | 鄂经信无线电H20240005 | 2024.7.9 | 1台 |
3 | 省经信厅 | 行政处罚 | 李X付(个人) | 42XXXX19830521XXXX | 荆门市掇刀区 | 李德付于2024年7月在位于荆门市掇刀区影剧院小区1栋三单元的自身家中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手机信号放大器1台,且干扰了附近移动基站的正常运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 | 没收设备 | 鄂经信无线电H20240008 | 2024.7.9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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