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信厅关于送达《催告书》的公告
索 引 号 | 757009218/2024-27980 | 发文日期 | 2024-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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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
分 类 |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武汉海辰友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北汇通天地置业有限公司、武汉艳阳天美食娱乐城、武汉市艳阳天旅店有限公司前进一路店、武汉艳阳天商贸发展有限公司随州店、武汉新世界汇美百货有限公司、丰泰置业有限公司、随州市水晶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沃尔玛(湖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武汉马场角分店、武汉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襄阳汉江国际大酒店、武船军船公司、新世界嘉业(武汉)有限公司光谷分公司、港联物业(武汉)有限公司、武汉市艳阳天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前期我厅已向你单位发出《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缴纳通知》(欠费企业名单及金额详见附表),但至今你单位仍未按相关规定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关于征收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及《无线电管理收费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逾期未缴的,自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0.05%的滞纳金;逾期半年不缴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可收回所指配的频率,吊销电台执照,不再受理该单位的其它频率使用和设台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特此公告催告如下:
1.请你单位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缴纳上述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2.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无正当理由,经催告仍不履行义务的,我厅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人:潘东洋 027-87236827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19日
附件:
一.2020年待缴费单位名单
2020年待缴费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欠缴频占费金额(元) |
1 | 武汉海辰友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1000 |
2 | 湖北汇通天地置业有限公司 | 4000 |
3 | 武汉艳阳天美食娱乐城 | 700 |
4 | 武汉市艳阳天旅店有限公司前进一路店 | 400 |
5 | 武汉艳阳天商贸发展有限公司随州店 | 1500 |
6 | 武汉新世界汇美百货有限公司 | 500 |
7 | 丰泰置业有限公司 | 10000 |
8 | 随州市水晶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400 |
9 | 沃尔玛(湖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武汉马场角分店 | 2200 |
10 | 武汉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3000 |
11 | 襄阳汉江国际大酒店 | 400 |
12 | 武船军船公司 | 1900 |
13 | 新世界嘉业(武汉)有限公司光谷分公司 | 12000 |
14 | 港联物业(武汉)有限公司 | 800 |
二.2021年待缴费单位名单
2021年待缴费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欠缴频占费金额(元) |
1 | 武汉海辰友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1000 |
2 | 湖北汇通天地置业有限公司 | 4000 |
3 | 武汉艳阳天美食娱乐城 | 700 |
4 | 武汉市艳阳天旅店有限公司前进一路店 | 400 |
5 | 武汉新世界汇美百货有限公司 | 250 |
6 | 丰泰置业有限公司 | 10000 |
三.2022年待缴费单位名单
2022年待缴费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欠缴频占费金额(元) |
1 | 武汉海辰友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750 |
2 | 湖北汇通天地置业有限公司 | 2000 |
3 | 武汉艳阳天美食娱乐城 | 700 |
4 | 武汉市艳阳天旅店有限公司前进一路店 | 400 |
5 | 武汉市艳阳天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 700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