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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全国工业领域 电力需求侧管理第五批参考产品(技术) 和第七批示范企业(园区)的通知

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全国工业领域 电力需求侧管理第五批参考产品(技术) 和第七批示范企业(园区)的通知

2022-10-01 18:15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757009218/2022-33292 发文日期 2022-10-01
发布机构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其他 有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组:

现将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第五批参考产品(技术)和第七批示范企业(园区)的通知》(工信厅运行函〔2022〕23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推荐申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遴选基本条件。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园区)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及相关产业规划,对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提高电能利用效率和效益具有示范作用,在可靠用电、节约用电、绿色用电、环保用电、智能用电、需求响应等方面具有推广价值。具体要求:一是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且单位工业增加值电耗水平下降效果显著;二是建设有符合标准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平台具有用电管理、售电服务、需求响应等某项或者多项基本功能;三是制定健全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度,电力需求侧管理水平较高。

二、征集遴选相关要求。各地经信局要将示范企业(园区)电力需求侧管理先进模式和参考产品(技术)的宣传推广作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的重要举措抓实抓好,会同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组做好政策宣贯和服务,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园区)开展申报工作,并于10月10日前将企业(园区)申报材料、市州推荐表送至省经信厅经济运行处。

省经信厅联系人:罗敏027-87235311;邮箱:ejwyx01@163.com;

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组联系人:程海相 13387572388 ;邮箱:116529724@qq.com。

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第五批参考产品(技术)及第七批示范企业(园区)的通知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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