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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

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4-09-20 10:05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757009218/2024-36572 发文日期 2024-09-20
发布机构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机械制造与重工业 有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以用为导向”的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和完善制造业重点产业链“三链”融合机制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依据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0月24日印发的《湖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厅决定继续开展2024年度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建设工作。

请各地经信局对照《湖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中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功能定位、重点领域、培育条件、工作流程等内容要求,围绕我省制造业领域重点产业链,兼顾各地特色产业、支柱产业发展,精心组织、认真遴选、积极推荐有条件、有意愿的行业龙头企业特别是产业链链主企业牵头建设本领域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市州经信局推荐文件及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建设方案(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三份),于2024年11月8日前报送我厅;前期已列为培育对象,且在有效培育期内的,如自评符合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要求和认定条件,创新中心建设单位应及时向当地经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交自评报告(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三份),由所在市州经信局初审后向省经信厅推荐上报。

联 系 人:省经信厅科技处 陈起 027-87815859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10号洪山大厦A栋2509室

附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建设方案编写目录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4年9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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