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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6年湖北省数字孪生工厂和无人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6年湖北省数字孪生工厂和无人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7-28 15:15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757009218/2026-23220 发文日期 2026-07-28
发布机构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其他 有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

为深入落实湖北省经信厅等八部门印发的《湖北省“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鄂经信智数〔2026〕24号)及《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制造业数智化转型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全方位全链条普及应用,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6年湖北省数字孪生工厂和无人工厂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数字孪生工厂

在研发设计、生产过程管理、设备维护、故障预测、质量控制、供应链优化、能耗与碳排放管理等场景中应用数字孪生技术,实现对工厂运营典型场景的仿真模拟、状态监控、反馈控制与分析预测。依据国家标准GB/T 46237-2025《信息技术 数字孪生能力成熟度模型》,数字孪生系统的能力成熟度可分为以下五个等级:

一级(虚拟建模):应实现对目标实体的定义与数字化描述,具备目标实体的数字模型。

二级(虚实映射):应实现对目标实体的动态映射,及时反映目标实体的状态信息。

三级(双向交互):应通过数字实体与目标实体间的双向数据交互,实现对目标实体的实时监测与管控。

四级(智能决策):应实现对目标实体的预测、优化、控制等智能化决策。

五级(自主演化):应实现数字实体的自主学习和迭代优化。

(二)无人工厂

综合运用机器人、传感器、自动化设备和AI等技术,提升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柔性化和智能化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人工操作的依赖,实现工厂的无人化或少人化。推进无人工厂+AI深度融合,鼓励应用工业大模型、AI智能体等技术,实现AI在智能生产调度与优化、预测性维护、AI视觉检测、全流程自动化质量控制、自主物流与仓储、柔性制造系统、人机协同作业等场景的典型应用。无人工厂可分为产线级、车间级、工厂级三个等级。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注册独立法人的工业企业,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生产运营、财务状况和信用良好,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申报项目所在地应在湖北,已建成投入使用。一个企业可同时申报数字孪生工厂和无人工厂。

三、申报程序

请有关企业积极申报,各市州经信局初审后于8月7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一份)、推荐表、推荐意见(加盖公章)报送至省经信厅信息化推进处(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10号洪山大厦A座),电子版同步发至指定邮箱xxhwrmfw@163.com。申报书和推荐表见附件。

联系人及电话:余  亮 027-87236508  

              桂艳琳 027-87236506

附件:

1.2026年湖北省数字孪生工厂申报书

2.2026年湖北省数字孪生工厂申报推荐表

3.2026年湖北省无人工厂申报书

4.2026年湖北省无人工厂申报推荐表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6年7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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