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措施》
4月13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2〕14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全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力度,提出了一系列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实实在在获得感的政策措施。现对《若干措施》出台背景、起草原则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 出台背景
2021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21〕45号),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订细化措施。为深入贯彻国务院45号文件精神,根据省领导批示要求,省经信厅和省市场监管局分别成立专班,认真开展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措施的调研起草工作,在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做法并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措施(送审稿)》,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二、起草原则
在文件起草中,主要坚持了以下三个基本原则:
一是全面落实,细化实化。对照国办通知的九个方面内容,商相关部门逐条研究提出我省贯彻落实措施,尽量做到量化细化,可操作、可落地。比如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提出2022年安排5000亿元以上专项信贷资金,支小再贷款额度不低于200亿元,再贴现资金不少于100亿元,三年新增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1000亿元以上;鼓励市县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省财政在市(州)和县域激励性转移支付中给予奖补支持。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助力纾困解难。在起草中,针对企业反映突出的融资、税费负担、成本上涨、社保支出等问题,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切实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三是注重政策协同,打好“组合拳”。此前,我省围绕企业纾困解难,已出台了《支持中小微企业降成本若干措施》、《纾解全省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若干措施》、《关于深化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在此次文件起草中,注重加强与这些政策文件协同配套,形成纾困解难的政策“组合拳”,更好发挥政策帮扶效应。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一共13条,其中1至9条主要针对中小微企业,10至12条主要针对个体工商户,13条两者都涵盖。
第一条是加大资金支持。主要包括鼓励地方设立中小企业纾困资金,安排专项信贷资金、支小再贷款资金和再贴现资金等内容。
第二条是推进减税退税降费。主要是强调全面落实国家新的减税降费政策,省级立项涉企收费继续实行零收费,强化涉企收费监管,规范平台收费行为等。
第三条是优化融资服务。重点是实施好“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信用培植工程”和“首贷拓展专项行动”,以及对困难企业的金融服务。
第四条是缓解成本压力。包括降低公路运输成本,精简铁路货运杂费项目,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以及结合产业链链长制,搭建省内重点行业产业链供需对接平台,开展集中议价,促进省内循环,降低经营成本等。
第五条是加强用电保障。主要包括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严厉查处强令中小微企业预缴费行为,整治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等方面内容。
第六条是支持稳岗就业。主要包括今年新出台的支持稳岗就业政策措施,对个体工商户适用的政策也做了相应规定。
第七条是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对政府采购中给予中小企业的份额比例做了明确规定,并对款项支付以及利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提出要求。
第八条是扩大市场需求。包括首台(套)政策,支持开拓国内外市场,电子商务以及提高出口效率等内容。
第九条是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从我省建立清欠专班到畅通企业诉求,建立诉求受理解决机制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第十条是开展“壮苗”行动。主要是对新登记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全覆盖回访帮扶,促进成长壮大。
第十一条是加大支持“个转企”。主要是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有关政策措施。
第十二条是便利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主要是开展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试点的相关措施。
第十三条是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主要是保障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平等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相关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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