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关于一般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培训相关事宜的咨询
留言内容:
1、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内容及大纲是否由贵单位提供?
2、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接受组织任命多长时间内必须培训、考核合格?是否发证?由谁发证?
留言时间:2025年6月5日
答复时间:2025年6月16日
答复内容:关于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内容及大纲的负责主体问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我省有关规定,应由省应急厅负责该项工作,而非省经信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年1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公布,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第十条明确规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这一规定从国家层面明确了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能由省应急厅承接)在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制定方面的主体责任 。
答复单位:中小企业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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