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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 高风险货物新冠病毒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2-05-31 17:25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

近期,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全省进口货物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了专项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多地经信局依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积极指导当地相关企业落实高风险货物防控各项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保证了企业安全生产,为一季度全省工业经济“开门红”做出了贡献。但是,也发现不少问题,如个别市州对高风险货物防控形势认识不足、部分企业防控措施不细致等等。为进一步做好工业领域高风险货物新冠病毒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新冠病毒通过进口货物传入我省的风险不断增大。各地经信局务必认识到当前高风险货物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高风险货物疫情防控作为重点,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和措施,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专班力量配备,精心部署,狠抓落实,特别是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查漏补缺、固强补弱,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遏制工业领域高风险货物新冠病毒传播风险。

二是要强化精准防控,严格落实制度规定。各地经信局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风险货物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摸排,确保相关企业全部纳入“楚贸安”平台管理;继续指导企业加强高风险货物防疫能力建设,紧盯进口货物“人物地”三防环节,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流程追溯制度,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筑牢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三是要加强协调联动,合力做好疫情防控。各地经信局要在当地防疫指挥部的领导下,加强与商务、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协调解决工业企业在高风险货物疫情防控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为及时掌握各地经信局高风险货物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结合省防指有关工作机制和工作要求,请各地经信局于5月7日前将分管领导、联络员报送省经信厅外经处(附件1),并于每周五上午9点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包括最新工作进展、需解决的问题、下步工作举措及意见建议等(条目式、具体化)。我厅将不定期进行督办督查和通报。

联系人:桂雁鸿电话:027-87120967

刘琴电话:027-87232107

邮箱:hbjxwjc2022@163.com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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