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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0号建议的答复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0号建议的答复

2021-08-04 17:00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757009218/2021-34645 发文日期 2021-08-04
发布机构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其他 有效

李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湖北省氢能产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由省政府亲自策划组织,以武汉市为核心牵头城市,带动周边地市参与,争取尽快申报进入国家燃料电池示范城市名单

2020年,国家财政部等5部门启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申报工作后,我省高度重视,支持武汉市牵头联合襄阳、宜昌、十堰、黄冈、荆门、孝感等6个省内城市及淄博、岳阳、潍坊、聊城等4个省外城市,依托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组成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共同制定武汉城市群《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实施方案》,并与省财政、科技、发改、能源部门联合向国家相关部门申报,争取创建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省经信厅积极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汇报武汉城市群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申报工作情况,去年举办首届中国5G+工业互联网大会期间,提请省领导就武汉城市群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事宜,向与会的工业和信息化部肖亚庆部长作专题汇报,争取支持。据了解,目前财政部尚未正式发布首批燃料电池示范应用城市群名单。我们将继续跟踪关注国家燃料电池示范应用有关政策,一方面积极争取武汉城市群纳入国家示范应用;另一方面持续支持武汉等城市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大力推进氢能“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协同,加快燃料电池发展,构建培育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生态,建设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

二、制定省级鼓励和支持政策细则,建立氢能产业发展基金

目前,省级层面设有多支政府引导基金,其中省创投引导基金主要用于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主要用于支持创新创业和重点产业发展,长江产业基金主要用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从2019年开始,上述省级基金正合力推进设立100亿元县域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市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省经信厅积极做好重点氢燃料电池项目落户我省对接服务工作,支持项目主体与基金、社会资本按市场化方式开展合作,加快氢燃料电池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我省氢燃料电池产业化应用。

三、关于积极推广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快速拉动商业化进程

截止2020年底,武汉市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达158辆,在国内排名第7(上海858辆、深圳774辆、佛山774辆、苏州216辆、北京210辆、张家口174辆);其中,公交车23辆,通勤客车31辆,轻型物流车104辆。在配套设施建设上,目前已建成加氢站5座,分别是武汉开发区薇湖西路加氢站(武汉雄众)、智慧生态城加氢加气合建站(湖北众氢)、东湖开发区中极加氢站(资环工研院)、铁龙加氢站(铁龙通勤)和东西湖区常温常压试验站(武汉氢阳)。尚有9座加氢站已启动规划或建设,为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推广应用提供有效保障。武汉城市群在申报国家燃料电池示范应用城市时已制定《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实施方案》,目前,群内城市按照本地氢能产业特色进行了任务分工,开展协同合作,建设燃料电池产业集群,构建氢燃料电池商业化应用场景生态,加快推进氢燃料电池产业化发展。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7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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