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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工作动态】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省十四届人大 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省政协十三届一次 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办理工作动态】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省十四届人大 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省政协十三届一次 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2023-03-23 10:15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757009218/2023-45809 发文日期 2023-03-23
发布机构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其他 有效

各有关处室: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鄂常办文202314《省政协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协厅〔20233号)要求,根据处室职能对今年我厅承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进行任务分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建议提案办理责任

认真办理建议提案是政治任务。在办理工作中,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坚持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办公室协调督办、承办处室具体落实,健全“办前沟通、办中调研、办后交流”机制。要认真研究建议提案所提出的意见,切实提高办理实效和水平对建议提案涉及到的问题,能够解决的,及时解决并给予明确答复;应该解决但工作有难度的,创造条件尽力解决;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的,加强调查研究,必要时可请人大代表、提案人和有关单位共同协商解决;列入规划分阶段解决的,兑现承诺逐步解决;暂时难以解决的,开诚布公地向代表通报情况,或邀请代表视察相关项目的实施进度,做好解释说明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的集体建议,各主(承、分)办处室应尽量衔接安排负责人与之见面,以示重视。对涉及多个处室职能的事项,由办理处室牵头,分别征求有关处室意见后综合答复人大代表;要密切与代表、提案人的沟通联系,采取电话、视频、网络、信函等多种方式直接征求意见,确保沟通率100%

办理处室收到建议提案后要及时落实办理责任,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加强督办,明确时间节点,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办理任务。

二、严格遵守办理时限高效有序做好答复

严格遵守办理时限,线上线下同步完成。各办理处室(含主办、承办、分办和会办)在负责完成书面答复(含寄送)的同时,应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材料Word版和正式答复文件的扫描件提交办公室,办公室将按照办理时限统一在湖北人大代表履职平台“湖北省建议提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答复。

由我厅主办的人大建议,承办处室应综合会办单位的意见(通过湖北人大代表履职平台沟通联系、查阅),统一答复代表,务必于2023731日前办理完毕(承办和分办无会办单位,按照主办时限要求办理);由我厅会办的建议,务必于2023430日前将会办意见在网上提交主办单位。由我厅主办(承办、分办)的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处室应综合会办单位的意见(通过“湖北省建议提案信息管理系统”查阅),统一答复委员,务必于2023831日前办理完毕,同时寄送纸质件;由我厅会办的提案,务必于2023531日前将会办意见在网上提交主办单位,同时寄送纸质件。对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会办单位应在交办后1个月之内将会办意见提交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应在交办后的3个月内办复。对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不能按期办理完毕的建议,应当向交办机构和人大代表说明情况,经确认后,可自交办之日起6个月内答复代表。

不能按期办复的,要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大代表和省政协提案委员会、提案者说明情况,经协商后,再确定办复时间。对短期内不具备条件解决的如实说明,并分别反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建议提案办理复文不得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重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及分别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大代表和省政协提案委员会提案者反馈。领导同志有批示的,落实情况及时函告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人大建议的答复,应由厅分管负责人签发,按照规定的格式行文(行文格式样式见附件4。由我厅主办(承、分)的建议办理处室要将答复寄送给每位人大代表,对领衔代表同时附上《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见附件3建议答复同时抄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各一式两份。政协提案的答复,应由厅分管负责人签发,按照规定的格式行文(行文格式样式见附件5)。由我厅主办(承、分)的政协提案,办理处室要将答复寄送给每位提案人,对第一提案人同时附上《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见附件3提案答复同时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各一式两份。

各办理处室须在答复件首页答复标题右上角,将办理情况按以下分类标注大写字母:所提问题已经解决、基本解决或已通过其它途径解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有关工作已经启动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用“C”标明;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留作参考、办理单位须作解释说明的,用“D”标明。

建议提案答复要有实际内容,避免以工作情况介绍代替答复,意见要明确、有针对性,注重向代表反馈建议所提意见采纳、落实情况和所提问题推动解决情况。确保办结率、见面率、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达到100%

三、强化重点督促检查,及时做好工作总结

建议提案办理属省委、省政府督查室的重点督查事项,已列入省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效能建设考评内容,各办理处室务必严格按要求办理。办公室将加强督促检查,对办理工作情况适时予以通报。

办理处室在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对办理工作进行总结,并于20231010前将总结报送办公室,以便办公室及时向上报送办理工作总结。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332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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