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赋新能 管住更管好——写在《湖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表决通过之际
9月24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湖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时隔19年,我省无线电管理领域法规完成了一次全面修订——当每一赫兹频谱都被更科学地配置,每一座台站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荆楚的空天地水之间,那看不见的电波,将继续默默托举支点建设高质量发展的脉动。
时隔19年,全面修订回应发展所需
无线电频谱是国家基础性、稀缺性战略资源。5G通信、北斗导航、民航调度、无人机应用……生产生活的各类场景,都离不开这无形的、穿梭于空天地水间的“跑道”。
我省现行条例自2007年施行以来,距今已19年。这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已于2016年全面修订,湖北的无线电应用场景更是迭代升级:全省5G基站达18.25万个、5G-A基站开通5.6万个,5G应用项目超2500个;低空经济蓄势起飞,用频冲突开始显现;“黑广播”“伪基站”、违规改装无线电设备等违法活动层出不穷;重大基础设施防护和重要考试、重大活动安全保障也面临新挑战。
湖北的“老办法”既管不住新业态,也接不住新上位法——全面修订,刻不容缓。
30余场会议、1000余条意见、50余稿
这部条例,是“磨”出来的。
设立省级立法领导小组,由省人大、省政府相关领导牵头,多部门组建立法工作专班。立法工作专班用一年多时间,赴广东、广西、天津、河南等地“取经”,深入民航、通信、无人机等企业座谈,先后两轮征求市州部门、科研机构和20余家省直单位意见;累计召开会议30余场、收集意见1000余条,草案反复打磨50余稿,历经多轮调研论证和人大常委会审议,形成这部7章、较原35条大幅扩容的新条例,最终表决通过。
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每一条意见都融进了法条里。
修了什么?四个关键词:衔接、安全、提效、兴业
新条例最鲜明的底色,是“发展与安全并重”,把无线电从“管”推向“用”。
“衔接”:条例从原来的三十五条扩充为七章四十六条,围绕频率、台站、发射设备的全链条监管,与国家条例逐项细化衔接,把上位法的原则要求转化为可操作、可执行的湖北条款,确保上位法在湖北落地见效。
“安全”:条例把保护我省“铁水公空”等重大基础设施的电磁安全放在突出位置,明确对船舶、航天器、航空器、铁路机车专用的导航、遇险救助和安全通信频率实行特别保护;重大建设项目选址论证,须征求无线电管理机构意见,高层建筑规划也要避开重要台站的电波传播通道;将重大活动和重要考试无线电安全保障纳入法条,在看不见的电磁空间筑起安全屏障。
“提效”:条例推动无线电工作提质增效,健全重点频段保护、干扰快速处置等机制,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建立省际协作机制,建立无线电频率使用评估制度,让稀缺频谱“物尽其用”,推动无线电管理从“管得住”向“管得好”跃升。
“兴业”:条例立足我省科教和产业禀赋,把频谱资源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因素,明确推动新一代移动通信、智能制造、智能网联汽车、航空物流、北斗导航、低空经济等产业发展;鼓励频率共享、台址共建共享,为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体现湖北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留足频谱空间,助推产业向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发展,让无形的频谱托举起有形的产业。
12月1日起,这些变化与你我有关
良法之善,在于既守底线,也通人情。
乘飞机,导航、遇险救助等涉及人身安全的频率,将得到特别保护;
用手机,擅自用频、为非法设台提供便利等行为,将面临更刚性的罚则;
飞无人机,用什么频、怎么设台,条例划定了更清晰的“跑道”;
防诈骗,违规设台、违规用频将联动查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放管服”,创新行政许可服务方式,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间,这对鼓励新业态广泛应用尤为重要;
业余无线电,作出温情而明确的规范,通联应急,但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让“火腿”们在法治轨道上发光发热。
12月1日,恰是国家条例施行十周年,湖北条例同日施行。以法治推进“无线湖北”建设,守护好“看不见的资源”,保障好“看得见的发展”,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贡献不可或缺的“无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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