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贴20000元!持续到12月底
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
补贴标准由
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1万元
购买燃油乘用车补7000元
分别提高至2万元和1.5万元
8月27日
湖北召开新闻发布会
解读湖北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措施
力度规模更大、补贴范围更广
补贴标准更高、申领流程更优
1.关于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及申请流程
对按照《湖北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要求,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新燃油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分别补贴2万元和1.5万元。符合补贴条件的消费者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微信、支付宝、抖音、云闪付“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按系统提示完整、准确、清晰填写和提交申请补贴信息即可。
2.关于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及申请流程
对按照《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要求,在我省转让本人名下湖北号牌旧车并购买新车在省内上牌,按照新车销售价格,新能源乘用车分档给予8千元、1.2万元、1.6万元补贴,燃油乘用车分档给予7千元、1万元、1.3万元补贴。符合补贴条件的消费者通过懂车帝APP进入“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按系统提示完整、准确、清晰填写和提交补贴申请信息即可。
注:对4月24日起提交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对5月31日起提交的符合条件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均按照提高的补贴标准执行。
1.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标准
从2024年8月10日至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空调、电视机、冰箱、洗衣机、吸油烟机、燃气灶、热水器、电脑8类家电按产品销售价格给予补贴。其中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补贴20%,购买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补贴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对酒店、宾馆等团购企业购买电视终端设备产品,1级能效的补贴20%,2级能效的补贴15%。
2.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报废非国标老旧电动自行车或2019年7月30日前备案的电动自行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新车,补贴分3档,即单个消费者消费1200元(含)以上至2000元以下,一次性立减补贴300元;2000元(含)以上至3000元以下,一次性立减补贴400元;3000元(含)以上,一次性立减补贴500元。8月26日在全省17个市州全面启动电动车以旧换新。
3.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蒸烤箱、微波炉、洗碗机、消毒柜、电饭煲、咖啡机、面包机等23类厨卫类产品,按照产品支付价格的20%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单个消费者线上线下均可享受一次金额不超过2000元补贴;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床架、床垫、沙发、桌子、椅子、衣柜、书柜、厨柜等全品类全品牌家装产品,每位消费者单笔消费满5000元给予一次性1000元定额补贴,满10000元给予一次性2000元定额补贴。8月15日厨卫电器以旧换新已启动,8月29日将启动家具以旧换新。
4.家电、电动自行车和家装厨卫以旧换新流程
用户进入微信小程序“湖北省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实名认证,在“绿色家电”“智能厨卫”“家装家具”“电动自行车”功能模块,进行资格申领,领取后根据需要到线上或线下平台使用及核销。
8月22日至9月17日,在全省范围内发放1亿元“惠购湖北”3C数码产品消费券,广大消费者购买手机、数码相机、智能手表、学习机、翻译机、无线蓝牙耳机等六类电子数码产品可享受优惠。后续,还将安排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继续支持电子产品购置补贴。
此外,还将消费品以旧换新主题全面嵌入2024年荆楚购促消费活动安排,抓好“中秋”“国庆”“双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500场消费品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
老旧农机报废更新政策
农机报废补贴的种类
今年,国家的补贴品种由原来的7个增加到9个,加上我省第一次新增的补贴品种6个,报废补贴品种总共达到15个。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播种机、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植保无人机)、北斗监测终端、旋耕机、微耕机(田园管理机)、烘干机(谷物、茶叶)、粮食色选机等等,报废更新的支持范围大幅度拓宽。
农机报废补贴的标准
一般都是以农机产品市场销售额的9%测算,按动力等参数分档补贴,如拖拉机平均每台报废补贴1万元,按动力分7档,最低补贴1500元,最高补贴2万元。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插秧机等重要粮食生产农业机械,并更新购置同类农机的,按1.5倍的标准报废。
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方面
补贴范围
此次纳入补贴范围的城市公交车是指在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范围内,依法取得公共交通运营资格并提供公共交通客运服务的车辆。
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是指报废老旧城市公交车,并购买纳入相关国家目录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只报废老旧城市公交车未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以及只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未报废老旧城市公交车的不纳入此次补贴范围;
更换动力电池是指对老旧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进行全套更换,更换后的动力电池应在2024年1月1日后生产,质保年限不低于5年,且满足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并符合行业管理部门关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事项公告要求。
此外,以上所指报废的老旧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所对应的老旧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其车龄必须是8年及以上,即2016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城市公交车车辆。
补贴标准
更新每辆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7米以下补贴7.5万元;7米~13米补贴8.5万元;13米以上补贴10.5万元。更换动力电池补贴标准为每辆公交车补贴4.2万元。
申报条件
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需提供报废车辆的首次注册登记时间、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等信息及资料;新购车辆的识别代号、车辆型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信息及资料。更换动力电池需提供所对应的老旧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旧动力电池包数量及编码,更换后的动力电池包数量、编码、生产日期等信息,以及动力电池更换合同及动力电池安全合规性要求、验收证明等佐证材料。
上述证明、证书、发票等佐证材料应于2024年7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提交截止日期可视情延长至2025年1月15日。
申报程序
申请人在完成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后,即可向企业所属的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补贴资金申请。经市、县交通运输、财政等主管部门初审、复审、核定后,由企业所属的市、县级财政部门及时向申请人拨付补贴资金。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方面
补贴范围
2024年7月30日前在湖北省公安部门注册登记,且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并在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车辆报废手续的,可享受补贴政策。
补贴标准
第一种是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根据车辆类型和提前报废时间,给予每台车1万-4.5万元的补贴。
第二种是更新营运货车补贴。报废同时更新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的,根据车辆类型给予每台车2.5万-6.5万元补贴;报废同时更新新能源营运货车的,按照车辆类型给予每台车3.5万-9.5万元补贴。
第三种是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车补贴。每台车给予3.5万元补贴。
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提供车辆报废回收证明、购车发票等资料。
申报程序
申请人完成车辆报废、购置手续后,即可向所属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和相关资料。经市、县交通运输、财政等主管部门初审、复审、核定后,由所属的市、县级财政部门及时向申请人拨付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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