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产品的工作通知
索 引 号 | 757009218/2023-14987 | 发文日期 | 2023-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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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
分 类 |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
根据工信部《关于开展2023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产品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3〕62号),拟征集并向工信部推介一批优质服务产品,引导专业服务机构对服务内容、服务形式和服务标准创新探索,增强精准服务供给,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主选择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要求
(一)征集范围
聚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共性、关键和典型需求,重点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数字化转型、科技成果转化、质量标准品牌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市场开拓、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等服务领域,择优推荐一批质优价优、精准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服务产品。
(二)征集要求
1.突出专精特新属性。重点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助力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型方向发展。
2.突出小快轻准属性。具备小额投入、快速部署、轻量应用、精准见效的特点特征。
3.突出效益优先属性。既往服务业绩出色,为服务对象带来实实在在的价值成效。
4.突出优惠公益属性。须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专属服务,如量身定制、专享权益和专属增值服务。
5.突出区域覆盖属性。服务范围须覆盖全国或至少一个省份,便于广大中小企业便捷获取服务。
如发现服务商存在失信、违法等情形,服务产品如存在虚假宣传、强制使用、不合理收费等情况的,一律不得入选。
二、申报方式
本次服务产品征集遵循自愿申报、择优遴选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一是请各市州经信部门结合本地专业化服务机构发展情况,统一组织报送优质服务产品,每个方向不超过1个。二是有效期内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每家可单独推荐1项服务产品,报所在市州经信部门一并推荐,不计入市州推荐数量限制。三是服务机构自荐,可委托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自行组织开展。
工信部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的服务产品按统一标准综合评价,遴选结果拟在2023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大会上发布并通过线上宣传推介,同时邀请部分服务商在大会期间现场展示和对接。服务产品名录为动态调整,2022年入选的服务产品可再次申报。
三、材料报送
请各市州经信部门组织拟推荐的服务机构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服务平台(链接:http://zjtx.miit.gov.cn/点击子模块“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填写服务产品信息表(附件1),并填写服务产品推荐汇总表(附件2),将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连同可编辑的电子版于2023年6月21日前一并发送至zxc87122161@163.com,纸质版请通过邮寄到省经信厅中小企业处。
联系电话:027-87814061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10号,洪山大厦A栋2621室
附件:1.服务产品信息表
2.服务产品推荐汇总表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