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经信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 757009218/2025-13916 | 发文日期 | 20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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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
分 类 |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干部素质提升年”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全省经信系统调查研究水平,切实以高质量调研成果驱动工业发展提质增效,着力为支点建设贡献更多经信力量,经研究,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省经信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为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请武汉市经信局报送调研报告5篇左右,襄阳市、宜昌市经信局报送调研报告3篇左右,其他市州经信局、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报送调研报告1-2篇,每篇调研报告主要完成人员署名不超过4人。
二、申报条件
(一)参评调研报告应是本单位(处室)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内完成的调研报告。
(二)参评调研报告符合调研报告的体例、格式要求,一般应包括问题分析和政策措施建议等方面内容。工作总结和年度报告等其他文体不予参评。要求语言精练、结构清晰、表述完整,字数一般控制在5000字以内。
(三)参评调研报告应对本地区、本单位(处室)工业和信息化相关工作开展具有明显推动作用。评选过程中将对曾获上级领导批示、被采纳转化为领导决策、在市州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调研报告酌情加分。
(四)参评调研报告必须依法享有著作权,需脱敏、脱密处理。
三、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于5月16日前向省经信厅综合处提交下列材料:
(一)调研报告电子版1份,不注明起草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版式按以下格式编排:大标题,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正文,三号仿宋GB2312;一级标题,三号黑体字;二级标题,三号楷体GB2312;三级标题,三号仿宋GB2312、加粗。
(二)参评调研报告申报表扫描件电子版1份(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三)调研报告转化应用情况扫描件1份(含领导批示、获奖证书、刊发的报刊杂志等)。
四、评选流程
(一)申报。各申报单位按照本次活动的申报条件和要求认真准备参评材料。
(二)审查。由省经信厅综合处负责审查,剔除不具备申报条件的参评材料。
(三)评选。本次调研报告的评选工作由网评和专家考评两部分组成。
1.网评。省经信厅综合处审查结束后,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参评材料在厅内网公布,并制定网评标准。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或指定人员代表本处室对参评材料进行打分,打分结果送交综合处汇总。网评打分占最终评选得分的40%。
2.专家考评。聘请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评选小组,对参评材料进行综合评选打分。专家考评打分占最终评选得分的60%。
综合处负责汇总参评材料的评选得分,并根据最终结果,按照分数高低确定优秀调研报告的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名单。其中,一等奖作品占参评材料总数的20%,二等奖作品占参评材料总数的30%,三等奖作品占参评材料总数的50%。
(四)公示。优秀调研报告公示名单将在省经信厅门户网站公示15天。公示期内,对拟获奖调研报告有异议的,可向省经信厅综合处反映。
(五)表彰。公示期满,报请厅领导审定,对获奖调研报告通报表彰、汇编成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涂博 联系电话:027-87236515 13409742566
电子邮箱:421591638@qq.com
附件:参评调研报告申报表(可在省经信厅网站上下载表格电子档)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