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七届湖北省工艺美术大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757009218/2025-03188 | 发文日期 | 2025-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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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
分 类 |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17号)、《湖北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规定》(省政府令347号),促进全省工艺美术行业发展,决定开展第七届湖北省工艺美术大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为工艺雕塑、工艺陶瓷、工艺印染、工艺织绣、工艺编结、工艺织毯、漆器工艺、工艺家具、金属工艺、首饰工艺、其他工艺等传统工艺美术种类。
二、申报条件
申报者应是以上传统工艺美术种类范围内直接从事设计并制作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无不良信誉记录。
(二)具有湖北省户籍;非湖北籍人员须在湖北省工作或居住满3年。
(三)从事工艺美术设计和制作10年(含)以上,具备从事工艺美术相关活动的身体条件。从业时间的认定,对自幼家庭传承、师徒传承等情况,从19岁(含)起始计算;其他情况按国家人事部门对工龄认定有关规定执行。
(四)有较深厚的文化艺术修养,创作经验丰富,技艺精湛,创作自成风格,艺术成就为业内所公认。
其中,条件要求中有关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申报工作截止日。
三、申报程序
(一)准备申报材料。申报者须系统梳理本人从事传统工艺美术的经历、业绩、成果、论著、带徒授艺、代表作品简介、照片等相关资料。同时准备好参评作品,参评作品以天然原材料为主,采用传统工艺和技术制作,为申报者原创,无版权争议。参评作品报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网上提交填报。申报者须通过湖北制造"两新行动供应链平台暨消费品"制造翘楚"供应链平台(网址:http://art.ceczy.com/home)填写《第七届湖北省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评审表》(附件1),将相关佐证资料一并上传提交本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平台客服电话(技术支持)4006398718或在线咨询留言。
(三)完成审核推荐。市、县两级经信部门逐级审核申报者申报材料,确认申报资格。有条件的市(州)可组织专家初评,确定本地区推荐参评人选。市(州)网上审核和公示完成后,将拟推荐参评的人员申报材料及附件(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寄送省经信厅,市州出具正式推荐函并填写推荐申报人员审核推荐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报省经信厅。市(州)推荐上报时间暨申报工作截止日为2025年3月31日。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开展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评审是加强我省工艺美术大师队伍建设,传承和弘扬荆楚传统工艺美术文化,增强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重要举措。各级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辖区内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做好相关服务。
(二)加强学习,深入动员。申报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地经信部门要切实加强学习,深刻领会《湖北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规定》《湖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广大工艺美术工作者,动员报名参评,指导做好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网上填报提交等工作。
(三)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精心组织申报工作,着重对申报者的专业工龄、论文著作、获奖情况及参评作品的真实性等等进行审核。申报者要诚实守信尊重同行,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四)多措并举,做好服务。省评审办将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等发布有关工作动态,举办大师优秀代表作品线上专题展览展示,宣传大师创作工作情况。各级经信部门可结合实际为大师创作和技艺传承提供支持,加强与制造业企业对接,推动产业化发展。
3、第七届湖北省工艺美术大师市州推荐申报人员汇总表.docx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5年1月23日
附件: